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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价标准探讨

2014-12-05来源:求是理论网作者: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收藏

    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一流学府。而一流学府的建设需要一个必要条件,这就是必须有一流的学术研究作为支撑。一流的学术研究是一流学府的基石。为此,本报特开设“学术评论”栏目,内容包括:学术原论、各学科研究的重要进展、重大现实理论问题研究述评等。欢迎大家参与探讨。

  采用怎样的学术评价标准,不仅直接影响到学术成果水准高低的判断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问题对于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范和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对学术成果的判断,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经常使用的是这样四种标准:学术刊物等级的高低;转载率的高低;课题(主要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立项项目)立项级别高低及数额的多少;同行引用率的高低。

  对于学术成果水准高低评价标准的设定,应当包含这样几项必不可少而且是不会有多少争论的原则:公正性,即排除非学术因素特别是人情因素的干扰;评审者具有专业鉴别力;对于当下学术价值和长远价值的合理判断;覆盖率较大,遗漏率较低。以这些原则为视角,可以发现,上述四种学术评价标准虽然均有其合理成分,也都有其不尽合理之处。相比之下,同行引用率是合理程度相对最高的标准。让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第一,以学术刊物等级为标准。

  现在国内大量的学术机构将学术刊物分为不同的等级,或称作“一类”“二类”“三类”“A类”“B类”“C类”学术期刊,或称作“权威期刊”“专业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等,并以此作为某种重要的学术标准。这种做法有着一定的可取之处。现在已有专门的学术刊物评价系统按照一些重要的学术影响因子,对学术刊物进行了某种判断,进而评出了某种学术刊物目录,如“CSSCI”“中文核心期刊”等等。而且,一些“高等级”的学术刊物已有十分专业敬业的编辑队伍,对于来稿的筛选比较严格,有的学术期刊还采取了匿名审稿制度。所以,从大概率角度看,“高级别”学术期刊所刊发论文的质量要高于一般级别的刊物。比如,公认的高级别学术刊物《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等所刊发论文的质量,就大概率而言,要明显高于其他学术刊物所刊发的论文。

  不过,按学术刊物等级为标准来评价学术成果,仍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其一,这种做法对于好成果的遗漏是在所难免的。很多质量较高的论文并没有投给“高级别”刊物,而是投给了“一般刊物”。不少见的现象是,“高级别”刊物刊发的论文不见得篇篇都是好论文,而一般级别刊物有时倒有可能发表好论文。这样一来,“高级别”刊物也就不能说具备着足够的代表性。其二,即便是“高级别”学术刊物的编辑,其水平也有着不小的限制,有时也会有某种学术偏好,因而有时难免会舍弃某些具有“超前”性、具有长远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三,出于种种原因,即便是“高级别”学术刊物也难免刊发一定的人情稿件。正是由于这些不足的存在,致使不少学者明确反对以学术刊物等级为标准来判断学术成果水准的高低。

  第二,以论文转载率为标准。

  有不少重要的二次性文献刊物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如《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等。这些二次性文献刊物所转载的论文是从数千种学术刊物中广泛筛选出来的,甚至是优中选优。这些刊物定期选出各个学科领域当中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而且,这些刊物往往是由权威学术机构主办的,有着较高的学术鉴别力,有着很好的声誉。应当说,被重要的二次性文献刊物所转载的成果的质量一般来说是较高的,在学术界也有着较为庞大的读者群。但是如果过于看重这种做法,以此为主要标准来判断学术成果的标准,则有明显的偏差。其一,这些刊物的编辑人手十分有限。以十分有限的编辑人手,要从几千种学术刊物当中选出最为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这样看来,对于优秀文章的筛选而言,这种做法的遗漏率恐怕是很高的,不可能具有基本覆盖性。其二,对于具有长远学术价值的文章,有限的编辑队伍更不可能予以准确把握。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一些后来引用率很高的文章,在当时并没有被二次性文献刊物予以转载;相反,有的当时被转载的论文,以后的引用率却很可能是比较低的。

  第三,以课题立项级别及数量为标准。

  近年来,国内社会科学界出现了一种重视课题立项的现象,而且特别重视“纵向课题”亦即政府对社会科学课题的立项,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不少科研教学单位甚至出现了争取课题大竞赛的现象,将课题立项级别及数量作为衡量各单位之间最为重要的科研实力、科研水准的标志之一。平心而论,以课题立项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有一定的合理性。其一,能够争取到较高级别的课题立项,说明课题承担者在选题方面具有一定的前沿性,也能够说明课题承担者对课题的构想、论证及研究基础具有一定的水准。其二,许多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在首轮阶段采取了同一申报项目由多名评委进行匿名评审的方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情成分,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其三,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采取聘请数位专家作为评委对之进行鉴定的方式进行,按大多数评委的意见,决定其是否合格。这种作法的益处在于,能够“证伪”,能够对这项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予以确认。

  不过,如果以课题立项级别及数量为主要的学术评价标准,则有不小的弊端。其一,相对来说是重入口,轻出口。这种做法,侧重成果论证阶段即成型之前的论证状况,而对最为关键的“终端”情形则难以有效把握。换言之,相对来说,获批的课题大多都给人不错的感觉,但最终结题成果却是差别很大。有些课题尽管论证得很好,但最终出来的成果却离论证目标相距较远,有的课题甚至还完成不了。第二,仅仅是靠成果结题之后迅速请专家进行鉴定的作法,对于研究成果的长远价值往往难以把握。一项新的、富有创意的成果,其真正的价值在短期内往往难以充分体现,往往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逐渐显示出来。其三,遗漏率较高。对于广大的研究者来说,由于种种原因,其从事的大多数研究内容并没有去申报课题立项。所以,课题立项的覆盖面是十分有限的。

  第四,以同行引用率的高低为标准。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现在国内有不少重点大学以及高端人才的权威评审机构已经开始使用这种方法,以此作为对某项成果价值大小或某个学者学术影响力大小的重要评价标准。就学术成果学术价值的判定而言,这种做法有着众多的益处。其一,几乎所有的公开出版发表的论著,都有机会被同行学者引用。凡是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同一或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均会注意到。所以从理论上讲,这种做法可以将有价值成果的“遗漏率”降至最低限度。其二,引用者大都是同一专业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者,其专业判断力是不言而喻的。其三,通过即时引用率和持续引用率,不仅能够看出某项成果的“即时”学术价值,而且,对于其“长远”的学术价值或“超前”性的学术价值,即便当时没有被研究者发现,也会被以后的研究者发现,至少从大概率的角度看是这样。其四,这种做法基本上可以杜绝人为操作成分。一个人不可能操作自己某项成果大量被引用;而且,引用相关成果者同被引用者之间的关系,大都是利益无涉、人情无涉。所以,这种做法具有公正性。

  这种做法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其一,这种做法难以对不同学科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进行比较。出于种种历史的原因,不同学科的研究队伍的大小、专业期刊的数量以及文献量的大小是不尽相同的。比如,经济学学科的期刊数量及文献量均很大,研究队伍也十分庞大,而历史学学科的文献量及研究队伍相对较小。因此,即便是具有相同学术水准和学术价值的成果,经济学学科研究成果的引用率要远远高于历史学学科的研究成果。其二,有时也会出现误判的情形。比如,有的研究成果,其本身的学术含量及创新度并不是很高,但由于它所研究的问题是社会关注的大热点,所以,其被引用的次数倒有可能很多。相比之下,有的学术成果学术含量及创新度很高,但并没有受到社会的关注,因而被引用的次数却相对较少。

  尽管同行引用率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但相比之下,同行引用率目前来看是缺陷相对最小的学术评价标准。只要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实际情况说明,凡是得到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其引用率特别是持续引用率一般来说是很高的;凡是得到公认的著名学者,其研究成果的引用率特别是持续引用率一般来说也是很高的。一般来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学者与较高的引用率两者是高度重合的。

  由上可见,虽说上述四种学术评价标准各有各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但相比之下,相对最为合理准确的学术评价标准当属同行引用率。

  (作者: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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