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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借鉴与反思

2015-07-30来源::《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四平)2014年4期作者: 王晓杰;金佳律;付瑞萱收藏

On the Enlightenment and Reflection of Academic Appraisal System in Korea University

【作者简介】王晓杰,金佳律,付瑞萱,吉林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王晓杰(1964- ),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

金佳律(1959- ),女,韩国首尔人,吉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理论与实践;

付瑞萱(1985—),女,辽宁朝阳人,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高等学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国际化比较研究意义十分重大。韩国高校的学术评价制度于1986年开始实施,并逐渐形成规模体系。其学术成果的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以及是否登载于检索期刊的定性评价,但数量化导向的特征较为明显。韩国高校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教师由于学术成果评价而产生的心理压力较大,此种现象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目标相违背。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建设对于我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反思价值。

【关 键 词】韩国/高等学校/学术评价/制度创新

科学、完善、合理的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对于一个国家高校学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术研究工作是高校的主要职能和核心任务之一,学术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情况也是体现高校学术地位的重要标志。韩国与中国在地理上是近邻,在文化上互相影响。认真研究韩国高校的学术评价制度体系,对于健全与完善中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一般现状分析

(一)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的变迁历程

在韩国的高校①中,浦项工科大学最早开始实施学术评价制度。该校于1986年示范性地实施了学术评价,并规定学术研究成果评价是教师业务评价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以此为开端,关于学术评价的探讨也正式开始。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韩国高校自主评价制度的实施,学术评价成为大学评估项目之一。这样的评估项目也逐渐在所有四年制大学中开始推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目前,韩国高校普遍将学术评价作为大学教师业务评价的重要部分。教师的业务评价尤其是科研评价的具体规定由各高校自主制定。对于详细的评价标准、评价项目等内容,每个高校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部分高校将教师的工作范围划分为教育学生、科学研究、社会服务②三个领域,从这三个方面来评价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教育、研究、服务三个领域的评价分数所占的比重,由高校的不同定位以及教师个人发展所侧重的领域所决定。比如,在研究型大学,教育、研究、服务的评价分数比例为30:60:10;教学型大学(如:教育大学)的评价比例设置为60:30:10。同时,高校也根据教师个人侧重领域的不同如选择教学型方向或者研究型方向而采用不同的评价比例。如果没有特别的侧重方向,一般教育和研究所占的比例就基本相同。在大部分高校,教育和研究合计的评价比重占80%-90%,其中教育和研究评价比重各占一半,或研究评价所占的比重更高。

表1展现了2010年韩国部分国立综合大学的教师评价类型及评价项目分数分配情况。如表所示,有些高校可由教师本人决定自己的评价方向,也有些学校根本没有这样的制度。由教师本人自选评价方向的制度,各个学校的规定也各不相同。大多数学校可以选择教学、研究、服务三个评价领域之一。但也有像J大学根据教师身份特征决定评价方向的情况,或者像I、L大学根据学院划分评价方向的情况。如上所述,存在多种评价教师业务的方式,因此研究领域的评价比重也十分多样化。

私立大学中除了少部分学校外,大部分学校并未实施教师业务评价中的方向划分。只有极少的私立学校实施了评价划分制度,如K大学专职讲师和助理教授③选择“研究型”评价,副教授可以在“研究型”、“教育型”、“研究·教育·服务综合型”中任选一个方向;J大学根据专业及方向实施评价。

评价项目分数指不同高校不同项目之间的比例或原分数的上线分数。

教育型:“教育+服务”60%,研究40%;研究型:“教育+服务”40%,研究60%。

(二)韩国高校学术评价的外部制度环境

对韩国高校教师学术评价产生最重要影响的制度是大学评估制度。1982年韩国大学评估制度开始实施,到2007年大学评估制度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并变成了体系化的制度。在原有的《高等教育法》中新设了关于大学评估的条款(第11条第2项),随着此项法令的推行,韩国全国高校都开始实施大学评估。大学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高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来提升韩国大学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韩国政府针对2005年UNESCO和OECD共同发表的《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针》(UNESCO/OECD Guidelines on Quality Provision in Cross-Border Higher Education)的应对策略。依据韩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第2项规定,根据教育部长官令的内容,高校需要自行评价检查该校的教育研究、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情况,并公示自评结果。或委托教育部许可的评估认证机构评估或认证大学管理和教育水平,并公示相关结果。如接受外部评估认证机构评估的大学,可以免除自行评估。但即使接受外部评价认可的大学,也需要提交大学的自主评估材料。因此,不管何种情况,大学的自主评估资料都十分重要。根据《高等教育机构的自行评估规定》,现行的高校评估每两年实施一次。接受外部认证机构评估及获得认证的大学会得到较高的社会认可,所以目前各高校更倾向于获得外部评估认证机构的评估。大学评估结果通过媒体、认证机构网页、相关大学网页,详细地公示内容。这样的公示制度产生的效用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社会声誉及国际影响力。比如:直接影响到国内学生及家长择校意愿;外国留学生也通过这样的信息判断哪所大学的质量较高。同时,除了社会影响之外,评估结果也会直接影响到大学的外部支持力度。《高等教育法》第11条第2项第4点指出“政府对大学行政或财政上的支援,可以参照评估或认证结果。”大学要想确保政府的相关支持,就必须重视评估结果。因此,对于评估的过程及结果,各个高校之间的竞争也十分激烈。对高校教师的学术评价是大学评估内容中的一部分,为了获得优秀的大学评估结果,教师学术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就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政府并没有直接干预高校教师学术评价,而是由各个高校自行实施学术评价政策,因而各高校学术评价的具体规定和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近来,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便是“国立大学教师成果比例薪资制”。虽然此制度只以国立大学教师为适用对象,但这样的制度也会影响到整个高等教育界,所以备受瞩目。虽然该制度已经实施,但是不断有教师提出异议,因此该制度也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之中。“国立大学教师成果比例薪资制”是根据韩国政府《公务员报酬规定》的修订,将之前以定岗年薪为主要形式的国立大学教师报酬体系转变为成果比例薪资制。此成果比例薪资制是指按一定周期评估教师的教育研究、社会奉献以及其他业绩成果,从而决定教师个人每年收入总额的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国立大学新入职教师从2011年开始,在职教师中非终身教授(non-tenure-track)从2013年开始,终身教授(tenure-track)从2015年开始执行成果比例薪资制。该制度将教师的成果和业绩分为四个等级,排位前20%的教师可获得平均成果年薪的1.5——2倍薪资,排位后10%的教师年薪冻结,只能够得到较低待遇。不仅如此,随着定岗年薪制度的取缔,成果薪资的一部分附加到下一年度的基本工资中。因此,今后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会越来越大。例如,四年连续获得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收入的教师,薪资总额可达到1000万元韩币(约57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差距。但政府由于财政上的制约,不能采用针对优秀教师的附加预算方式(plus sum),反而采用削减最低等级教师薪资,补充优秀教师薪资的归零预算方式(zero sum)。即,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获得最低等级同事工资的方式。这样的方式会激化高校教师之间的竞争,诱发不和谐因素的增加,因此教师群体强烈反对这一政策。虽然目前在韩国一小部分私立大学已经开始实施这种成果比例薪资制度,但是如果在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职业稳定性相对较高的国立大学全面实施这样的制度,就会不断加剧韩国高校内部的激烈竞争氛围。如前所述,教师学术评价中科研成果占据重要比重,这样的制度因素必然对高校教师的学术研究活动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

二、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内涵分析

大部分韩国高校的学术评价主要针对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项目经费、学术奖项等内容。对高校教师学术成果进行数量评价与质量评价,大多数高校遵循的标准是依据论文发表的学术刊物等级、学术发表为国内级别还是国外级别等标准。例如,在国内发表的论文质量评价主要是根据是否能在韩国学术期刊检索(Korea Citation Index,KCI)上登载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以此来评定论文质量水平的优劣。论文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的情况,根据是否发表于SCI、SSCI等学术期刊,以此来区别评定。学术交流成果也要根据国内学术研讨会和国际学术研讨会而区别评定。学术著作也要根据国内、国外出版分别计算分数。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部分高校对于国外刊发的期刊比国内刊发的期刊、国际学术会议的交流比国内学术会议的交流赋予更高的分数。国际可检索期刊根据期刊级别可达到国内可检索期刊分数的130%-200%。表2为国立综合大学国际学术刊物及学术交流的加权值赋予现状。

如表2所示在C大学人文学科的评价中,国内可检索期刊与国际可检索期刊的评价分数没有区别。Q大学也只有理工学科的国际检索刊物存在加权值。H大学一般国际检索期刊的加权值为国内检索期刊的2倍,Nature或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的加权值为10倍。另外,针对教师个人最低科研成果水平的限定,各高校有不同规定。虽然有一些高校不存在最低加权值,但大部分高校以1年、2年、3年为单位设定最低加权值。表3为韩国J大学(私立大学)以2年为单位设定最低标准研究成果的案例。依据研究方向的种类、终身任职期限以及专业领域规定不同的最低加权值。但是J大学不仅设定了最低标准,还设定了满分标准。由于满分标准要求较高,这就给将要晋升职称的教师造成了较大压力。

在国立大学,专业学术著作与论文的对比加权值因学校而异,一般为100-250%。根据学校的不同,专业译著一般为论文加权值的50-150%。由此可见,对于译著的评价比重一般与论文相似或低于论文。对于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的研究报告,只有一部分学校赋予科研成果分数。

韩国高校学术评价结果的应用主要是对于高校教师的业务评价尤其是科研评价,其作为大多数高校教师升职、返聘、续约、终身保障等人事考核的基础材料。同时也作为获得研究补贴、研究经费、优秀教师奖励、学术休假④等物质或非物质奖励的评定依据。同时也是实施年薪制度大学用以确定教师年薪标准的基本资料。

三、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特征分析

(一)主要表现特征

当前韩国高校实施的学术评价制度的主要特征为十分注重定量评价,数量化取向较为突出。无论国立、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基本都采用将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学术活动进行数量化计算的评价方式。定性评价则退到次要的位置,比如,只评价论文是否发表在相关检索期刊上,或者是否在国外发表。

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第二个显著特征是高校教师之间围绕着学术评价而形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20世纪90年代中期正式开始实施的大学评价制度,到21世纪初期以后开始逐渐强化,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从而对于教师学术评价的压力也逐渐增加。而且如前所述,由于国立大学实施成果比例薪资制度,这也加剧了高校教师内部的激烈竞争氛围。

韩国高校学术评价体现出来这样的特征,与其高校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目前,韩国国内大学入学人数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这样的现象是由过去几十年低出生率导致的人口结构变化所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问题。韩国大学可容纳人数超过大学报考人数的现象以后还会出现。客观环境因素导致韩国的高等教育不得不进行结构性调整,即,市场中会出现被淘汰掉的大学。韩国的国立大学已经从几年前就开始了院校之间的合并调整。高校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之中生存下来,只有提高自身竞争力,接受学生与家长的选择。只有确保具有较高教育水平、科研水平的教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具备良好教学设施的高校,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学生大学入学率竞争中占据优势。韩国改善高校生计的另外一个方法便是大力招收海外留学生。从竞争的角度而言,吸引海外留学生是应对国内生源减少的有效方案。吸引海外留学生是现在很多地方私立大学选择的生存策略。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只有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国际先进标准才能实现长远的发展。因此,客观环境因素促使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各个高校都十分关注提升学术研究工作质量,其中作为提升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的教师学术水平至关重要。

(二)关于韩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合理性与否的相关争议

当前,大力提升高校的学术研究水平已经成为韩国各个高校普遍认同的命题。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引发高校之间过度的竞争。现在韩国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都形成了以定量评价为主的学术评价方式。对此,韩国高等教育界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高校对教师进行学术评价的必要性。

第二,学术研究定性评价的相关问题。

除了以上争议之外,有人还提出国外检索期刊登载的学术论文获得较高评价分数的方式会对使用母语的学术研究者造成消极影响。由于意识到评价分数高低的因素,很多高校教师的学术成果并没有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而是发表到国外学术期刊上,这并不利于学术成果的实际应用。虽然这些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当前在韩国高校全面推行同行评议等质量评价手段尚存在诸多现实困难。韩国大学的组织文化与欧美不同,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质量评价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之中,确保高校学术评价具有相对公正性的现实方案只能是研究成果的计量评价和检索期刊的定性评价之间的相互结合。

四、借鉴与反思

韩国高校的学术评价制度于1986年开始实施,随着20世纪后期大学综合评估制度的正式实施,学术评价制度开始逐渐形成规模体系。学术成果的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以及是否登载于检索期刊的定性评价,即采用了综合式的评价方法,但其数量化导向的特征仍然十分明显。此种情形与我国高等学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现阶段的特征十分类似,这也是东亚国家高等学校在进行学术评价时共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许多韩国高校教师由于学术成果评价而产生的压力较大。学术评价作为教师成果评价的三个标准之一,其中教育评价由于授课时间的限制,很难区分差异;服务评价由于在综合评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也很难区分差异。因此,只能通过学术评价区分教师之间的差距。同时,随着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及最近国立大学实施的成果比例薪资制等制度的影响,导致高校教师的科研压力逐渐增加。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提高高校学术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这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在过度竞争的环境中,就容易形成以计量评价为主的高校学术评价方式。这背离了学术评价原本的积极功效,并没有实现“促进教师发展”的初衷。不仅影响了高校健康向上学术氛围的形成,也损害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自由,是对学术共同体精神的异化。我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的改革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任何社会制度体系建构所必须遵循的终极价值取向,人是发展的目的而不是手段,这必须成为我国高等学校学术评价制度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基本原则。

目前,韩国高等教育界正努力尝试吸收来自多方面不同的声音,对于韩国高等学校学术环境建设和学术评价方式方法完善的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以这样的努力为基础,相信以后韩国高等学校学术评价制度的改革既能反映出教师本人的发展诉求,也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并不断向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注释:

①据2013年韩国教育部发布的《教育基本统计》数据显示,韩国全部高等教育机构共433所,其中一般大学188所、教育大学10所、工业大学2所、研究型大学43所、专科学校140所、其他大学50所。

②服务领域中包含的具体项目各高校不同,一般包括:执行校内本职业务、学术组织活动、外部民间机构活动、政府组织的参与活动(委员会的委员)等。

③韩国大学专职教师制度实施已久,其中分为专职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终身教授)四个等级。根据2012年修订的《高等教育法》第14条现在分为助理教师、副教授、正教授。除了这三个职称之外,大学教师还包括讲师,讲师通常签订1年左右的短期合同,不包含于专职教授的职称之中。

④为了高校教师的休息和研究,提供带薪休假。一般七年为一个周期,每七年休息6个月或1年的带薪休假。虽然大多数韩国高校实施这一制度,但根据各个大学政策的不同实行的具体规定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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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韩国研究财团.韩国学术期刊引用检索(KCI)[EB/OL].(2010-04-15)[2010-05-20.]http://www.kci.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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